吴亮律师
解析:
若在婚姻解除之时女方已明确表明无需男方支付抚养费用,然而后期却又反悔并要求男方向其支付该笔款项,通常情况下,此类问题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重新协商或裁决。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寻找到一个合理的原因解释,例如孩子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的开支大幅度增长,或者是女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严重的变动以至于无法独自承担起子女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你们离婚了,女方当时说好不要你出钱养娃儿,然后后来又后悔了想要你掏腰包的话,那就得走法律程序,看看能不能重谈个话或者再去判一回。但是要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才行,比如说娃儿的开销变大了不少,或者女方家的情况突然变得让她养不起娃儿了之类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假设你们俩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已经明确说了她不想要你给抚养费了,然后过段时间她又突然改变主意,想要你给抚养费的话,那这种情况下,通常得走法律程序来重新商量或者裁决这个问题。但是,要想让法院支持你的请求,你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才行,比如说孩子的生活、学习、看病这些花销变得特别大,或者是女方的经济条件出了什么大问题,实在是负担不起孩子的开销等等。